近期,中美陷入关税战,为了反制美国的无理打压,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发布了《关于半导体产品“原产地”认定规则的紧急通知》。
根据海关总署的相关规定,“集成电路”原产地按照四位税则号改变原则认定,即流片地认定为原产地。
同时,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还建议,“集成电路”无论已封装或未封装,进口报关时的原产地以“晶圆流片工厂”所在地为准进行申报。
据了解,四位税则号指的是海关税则中对商品进行分类的编号。
在关税合作理事会税则目录(CCCN)里,一般以四位数字呈现。 其中,前两位代表商品所属章节,后两位代表在该章节下的具体税则。 比如在进出口业务中,通过四位税则号能确定商品归类,进而明确其适用的关税税率、监管条件等。
它是海关对进出口商品进行管理、征税、统计等工作的重要依据,也是企业报关时准确申报商品信息的关键内容。
据业界人士分析,类似苹果、AMD、高通等这些在台积电代工的芯片,原产地是中国台湾,不受高额关税影响。
但Intel、德州仪器、ADI、安森美等在美有工厂的芯片原产地是美国,可能面临84%以上的关税。